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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赛事-“美丽乐清”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美丽乐清”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责编: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 2013-07-13 来源:浙江摄影协会 点击:5914 次  【打印

  乐清市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东临乐清湾,南临瓯江,是中国市场经济发育最早、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

  乐清是一座凝聚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古城,王子晋的箫台清音,古寺院的暮鼓晨钟,巧夺天工的细纹刻纸,韵味独特的山歌《对鸟》,精巧传神的黄杨木雕,都孕育自这片神奇的土地。这里留下了山水诗鼻祖谢灵运、地理学家徐霞客的足迹,这里培育了王十朋、南怀瑾等代表一个时代的文化大家。乐清人杰地灵,是中国民间工艺美术之都、中国诗词之乡,文化在这里代代传承。

  2013年是乐清撤县设市20周年,为了认真回顾20年间乐清城市变化与社会发展,展现经济建设成就与城乡居民幸福和谐生活,总结经验,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中国摄影》杂志社、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美丽乐清”全国摄影大展,面向全国诚征稿件。

  一、机构设置: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杂志社、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乐清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乐清市文联、乐清日报社、乐清市档案局、乐清市摄影家协会

  媒体支持:人民网、新浪网、中国摄影网、中国乐清网

  二、征稿要求:

  1) 参展作品须是反映乐清撤县设市20周年以来自然风光、城乡风貌、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内容。

  2)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人投稿数量不超过20幅(组)。

  3)鼓励记录类作品,但不排除用各种艺术手段进行创作的艺术类作品。

  4)投稿分纸质作品投稿和网络投稿(投稿方式二选一即可):

  纸质作品投稿

  l 作品规格:标准矩形作品为长边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型作品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

网络作品投稿

  l 登陆中国乐清网(http://www.yqcn.com)点击进入大展官网进行投稿。也可以从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杂志官网的网链接进入大展官网;

  l 作者须先在大展官网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真实信息;

  l 参展作品需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文件量不大于500K,图片长边应在600-1000像素之间;

  l 作品文件名称需以“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的形式进行命名;

  5)更多投稿细则请登录大展官网进行查询。

  6)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活动宣传,大展主题画册、展览,并不再另付稿酬。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9)部分入围的作品将选登在《中国摄影》杂志上。

  10)本次活动入围的作品及在《中国摄影》杂志选登的作品,均可作为申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11)主办单位对邮寄过程中作品丢失或意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12)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展览或画册制作。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1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征稿截止日期:2013年7月1日——2013年10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稿酬设置: 

  1)自然风光、城乡风貌类:

  典藏作品1幅 稿酬20000元

  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5000元 

  佳作作品10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50幅 稿酬各300元 

  2)人文类:

  典藏作品1幅 稿酬20000元

  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5000元 

  佳作作品10幅 稿酬各1000元 

  优秀作品50幅 稿酬各300元 

  3)“我家20年” 10幅 稿酬各1000元

  4)“感动在身边”10幅 稿酬各1000元

  同时颁发荣誉证书一帧,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的数量不限,但佳作及佳作以上的作品不得重复。

  参展作品应标明投稿类别,同一作品不得兼类投稿。组委会有权调整投稿类别。

  五、投稿地址:

  地址一: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南楼502室,《中国摄影》杂志社“美丽乐清”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邮编100005。

  咨询电话:(010)65280529

  联系人: 王巍(13801189047) 石碧璇

  地址二:

  浙江省乐清市伯乐东路557号,乐清日报新媒体部,梁琳收,邮编325600。

  咨询电话:0577-61528110

  注:参展作品填写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纸质投稿作品——参展表可点击www.cphoto.com.cn下载。参展表请用电子录入,勿用手写。

  六、活动说明:

  1)大展入围作品名单和部分入围作品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站和《中国摄影》杂志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刊登。

  2)大展期间将安排相关摄影活动,具体请参见大展官网、《中国摄影》杂志网站等相关媒体。

  3)对外协调联系人:宋婷 联系电话:0577—6188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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